24小时开锁热线:

13933550110
全秦皇岛联动就近派单开锁24小时服务 最快10分钟内到达 老兵开锁专业服务秦皇岛,诚信为本,市场永远在变,诚信永远不变 服务电话:13933550110

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秦皇岛市公开曝光十四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发布时间:2020-09-02点击量:

今年以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局统筹指挥调度全市环境执法力量,保持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特别是全面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环境违法案件的打击力度,为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2020年全市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予以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01

一、秦皇岛比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未及时启动应急方案;未公开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信息;未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厂区雨水排放口和污水排放口未设总阀门即开始生产;污染戴河支流水体案

2020年2月11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秦皇岛比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2月5日22时发生火灾时,未及时启动应急方案和未公开有毒有害水污染物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同时该公司未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厂区雨水排放口和污水排放口未设总阀门即开始生产的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立案处罚。该公司污染戴河支流水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且涉嫌污染环境罪,拟向公安机关移送。

02

二、秦皇岛科泰工业有限公司未保证颗粒物在线监测设施正常运行案

2020年4月9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安装的颗粒物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已联网,未进行比对监测,未验收,未保证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立案处罚。

03

三、秦皇岛市蓝图水泥有限公司料堆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案

2020年4月20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秦皇岛市蓝图水泥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检查发现厂区南侧混合材料库旁有约100吨水泥熟料露天堆存,未采取任何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立案处罚。

04

四、秦皇岛市渤海船务工程有限公司涉嫌企业料堆场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未按规定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案

2020年6月18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料堆场堆放大量石油焦,未按《仓储物流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储存在封闭仓库内;该公司未编制和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该公司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立案处罚。

05

五、青龙满族自治县德龙铸业开发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案

2020年7月17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转炉兑铁水过程中烟尘未能全部收集,有明显的可见尘排放;连铸机在浇铸过程中,车间大门敞开,烟气有明显无组织排放现象。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立案处罚。

06

六、河北中工防腐科技有限公司喷漆作业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案

2020年3月25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山海关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喷漆作业时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立案处罚。

07

七、秦皇岛富海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案

2020年4月3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吸塑机产生有机废气,废气处理设施未使用。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立案处罚。

08

八、北戴河新区王会利扇贝壳加工厂露天堆放废料(细土)未苫盖案

2020年4月21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北戴河新区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位于加工厂南侧的空地里露天堆放有5吨左右的废料(细土)未苫盖。该厂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厂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立案处罚。

09

九、昌黎县兴民伟业建筑设备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焊接烟气等气态污染物的排放案

2020年5月8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昌黎县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焊接车间工人焊接时产生的烟气未能完全收集,有部分烟气外溢。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立案处罚。

10

十、秦皇岛市新港港务总公司建设项目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案

2020年5月12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海港区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使用。该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立案处罚。

11

十一、秦皇岛市科瑞尔树脂有限公司挥发性刺激性有机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案

2020年6月8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海港区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贮存不饱和聚酯树脂部分空桶未进行加盖封口保持密闭,产生挥发性刺激性有机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危险废物贮存间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不规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立案处罚。

12

十二、秦皇岛翔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减少污染物排放案

2020年5月25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卢龙县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厂区北侧露天堆放原料,厂区道路有积尘并产生扬尘。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立案处罚。

13

十三、秦皇岛市信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抚宁建筑材料分公司涉嫌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案

2020年7月21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抚宁区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入料口处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厂房密闭不严。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立案处罚。

14

十四、青龙满族自治县恒拓矿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采取措施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案

2020年5月20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青龙县分局执法人员对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院内砂石料堆未采取、密闭、围挡、苫盖等措施。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立案处罚。